生育津贴从社会意义层面来讲,既提高了人口素质,也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。对于生育津贴的算法主要是根据以下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而得出的。
生育津贴=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/30天*假期天数
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,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,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,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,有关假期天数的具体规定如下:
1
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;
2
晚育假增加30天,地方出台的生育办法可能会增加此假期;
3
难产假增加15天,包括剖宫产、Ⅲ度会阴破裂、吸引产、钳产、臀位产;
4
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;
5
流产假,妊娠不满2个月15天,妊娠不满4个月30天,满4个月及以上至7个月以下42天,7个月以上遇死胎、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。